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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生态海绵城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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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生态海绵城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生态海绵城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1110日至11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环保窗口

    编: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732030

传   真:0757877300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佛山生态海绵城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佛山生态海绵城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洲边金祥二路303厂房

环评机构

河南迈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洲边金祥二路303厂房,总投资为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31450平方米,建筑面积27184.16平方米,主要从事环保透水砖、玉石板材生产,年产环保透水砖约25万平方米、玉石板材约25万平方米。项目定员120人,均不在厂内就餐住宿,年工作时间330天,每天二班制,每班工作10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生活废水产生量为1425.6/年,经处理达标后向外排放。

   2项目破碎和筛选工序、配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处理达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4-2010)修改单表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后引至高空排放,无组织排放粉尘达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4-2010)修改单表新建企业无组织排放限值。窑炉以天然气为燃料,燃烧废气达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4-2010)修改单表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后引至高空排放

   3、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产生震动和噪声的机械设备,要采取隔音、消声和减振处理措施;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2017119